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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第十五条  镇江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基本目标:经过十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本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将迈上新台阶,镇江将建成为以交通枢纽、文化名城、国际商埠和旅游城市为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港口城市。
主要目标:
1. 社会、经济发展: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口到2010年控制在286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25‰,市区人口控制在65万人左右。
2. 产业发展:第一产业的基础地位更加稳固提高,基本实现现代化农业的“三高”发展目标;第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规模经济进一步发展,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形成以重化工为主的基础工业特色,同时高科技产业有重大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使之成为我市的重点产业。到2010年,三次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比例将由1995年的11∶60∶29调整为2∶48∶50。
3. 城镇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城镇人口将达171.6万人,占总人口的60%左右,镇江市区人口达65万人,各县(市)区域中心城镇发展到10万人以上规模,大港、高资人口达5万人以上。镇江市主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到2000年达47.5-50平方公里。到2010年,达到65-68平方公里。到2010年,全市将有60万人口以上的较大城市一个,10-50万人口的中小城市三个(云阳、华阳、三茅),1-10万人的城镇47个,届时,市域城镇体系将形成规模等级合理、层次清晰的梯度结构。
4. 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努力,到2010年,我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污染状况基本得到控制,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趋于合理,城市生态环境初步实现良性循环。
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我市的土地利用特点,到2010年,全市土地利用实现:
1. 确保耕地总量稳定在185776.24公顷(278.66万亩)。在现有基础上净增533.33公顷(0.8万亩),以确保全市粮食和农副产品自给。
2. 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保有量166000公顷(249万亩)。
3. 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同时,为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建设用地12823公顷(19.23万亩),其中新占耕地6046.67公顷(9.07万亩),存量建设用地挖潜5156.33公顷(7.73万亩),占用其它类型土地1620公顷(2.43万亩)。这其中,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占用耕地1380公顷(2.07万亩),市及市以下建设占用耕地4666.67公顷(7.0万亩)。
4. 为促进城镇发展,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但必须严格控制。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用地增量控制在4438.9公顷(6.66万亩)。
5. 复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增加耕地2343公顷(3.51万亩),土地整理增加耕地6657公顷(9.99万亩),共增加耕地9000公顷(13.5万亩)。
6. 三大控制指标的近、远期安排见表二
 
表二  镇江市耕地规划平衡表
        单位:公顷(万亩)
 项目
 
期限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
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
合计
土地整理
开发复垦
合计
建设占用
退耕灾毁
1997-2000年
2755.48
(4.14)
1918.79
(2.88)
836.69
(1.26)
2637.67
(3.96)
1897.87
(2.85)
739.8
(1.11)
+117.81
(+0.18)
2001-2010年
6244.52
(9.36)
4738.21
(7.11)
1506.31
(2.25)
5829.0
(8.74)
4148.8
(6.22)
1680.2
(2.52)
+415.52
(+0.62)
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
+9000
(+13.5)
+6657
(+9.99)
+2343
(+3.51)
-8466.67
(-12.7)
-6046.67
(-9.07)
-2420
(-3.63)
+533.33
(+0.8)
 
 
 
第十七条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
总体目标:在保证现有耕地总量不再减少的前提下,努力做到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耕地总量平衡有余,耕地质量有所提高,实现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规划期内净增耕地达到533.33公顷(0.8万亩)。
近期目标:建设占用耕地1897.87公顷(2.85万亩),退耕面积541.07公顷(0.81万亩),灾毁及其它原因减少耕地198.73公顷(0.3万亩),共减少耕地2637.67公顷(3.96万亩);土地后备资源复垦开发和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755.48公顷(4.14万亩)。近期净增耕地117.81公顷(0.18万亩)。
远期目标:建设占用耕地4148.8公顷(6.22万亩),退耕面积1213.95公顷(1.82万亩),灾毁及其它原因减少耕地466.25公顷(0.7万亩),耕地共减少5829.0公顷(8.74万亩),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补充耕地6244.52公顷(9.36万亩)。远期净增耕地415.52公顷(0.62万亩)。
远景目标:建设用地的安排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为原则,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内部潜力,在保证耕地总量继续平衡有余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耕地质量,更好地发挥农业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起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下个世纪前半叶尽早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生活水准作出贡献。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见表三

 
表三  镇江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表
 
 
单位:公顷(万亩)

一、1996.10.31耕地总量
185242.91(277.86)
 
总量
1997-2000年
2001-2010年
二、1997-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
12823(19.23)
4037.8(6.06)
8785.2(13.17)
 
1.新占耕地
6046.67
1897.87
4148.8
2.存量建设用地挖潜
5156.33
1516.47
3639.87
3.其它
1620
623.46
996.53
三、1997-2010年耕地减少量
8466.67(12.7)
2637.67(3.96)
5829.0(8.74)
 
 
 
 
 
 
 
1.建设占用
6046.67
1897.87
4148.8
a.城市
3220
1070.2
2149.8
b.集镇
404.67
110
294.67
c.村庄
 
 
 
d.交通
1275.67
322.67
953
e.水利
616.67
213.33
403.34
f.独立工矿企业
316.33
115
201.33
g.其它
213.33
66.67
146.66
其中:国家和省重点工程
1380
722.8
657.2
2.退耕(不含结构调整)
1755.02
541.07
1213.95
3.灾毁
351.65
98.73
252.92
4.其它
313.33
100
213.33
四、1997-2010年补充耕地量
9000(13.5)
2755.48(4.14)
6244.52(9.36)
 
 
 
 
1.土地后备资源复垦开发
2343
836.69
1506.31
a.煤矿塌陷地复垦
47.07
14.12
32.95
b.荒地开发
1475.6
437.25
1038.35
c.其它
820.33
385.32
435.01
2.土地整理
6657
1918.79
4738.21
a.村庄整理
3662.73
885.83
2776.9
b.农地整理
2994.27
1032.96
1961.31
五、1997-2010年净增耕地
533.33(0.8)
六、2010.10.31 耕地总量
185776.24(278.66)
 
 
 
 
 
 

 
第十八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数量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66000公顷(249万亩),其中耕地163971.55公顷(245.96万亩);
一般农田:19776.24公顷(29.66万亩)
第十九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将达28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1.6万人,占总人口的60%;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由目前的71.09平方公里(7109公顷)增加到115.48平方公里(11548.13公顷)。(注:独立工矿用地除外)
第二十条  土地利用的方针
1. 切实保护耕地,稳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
我市人均耕地数量少,现有耕地基本上是保吃饭的“饭碗田”,切实保护地极为重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法律形式规定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可为我市人民及其子孙后代留下“饭碗田”。对基本农田要严加保护,稳定面积。
2. 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正确处理“吃饭”与“建设”的关系,在充分挖掘已有城乡建设用地内部潜力的前提下,提供一定数量的必要的建设用地,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 做好复垦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
这是补充各项建设占用耕地,实现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的两个主要方面,应大力开展,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4. 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
充分挖掘城镇建成区和农村居民用地的潜力,提高这部分土地的利用率,加快改造中低产田,提高现有耕地的产出率;加快开发利用广大面积的水域,提高其利用率和生产力。
5.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应通盘考虑,趋利避害,合理调整,促进本市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