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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土地登记发证

序号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工作日)

承办部门

办理依据

材料要求

1

变更土地登记申请

1

地政地籍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土地所有制、土地权属的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土地权属的有关规定。

319629月《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对生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确认土地权属、开展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工作的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了土地抵押的范围、抵押登记效力等。

7、《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作了具体化的规定。

8、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9、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记规则》。

10、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

11、江苏省《土地登记办法》。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同初始)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复和红线图。

3、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和有关税费缴纳证明。

4、各类出让和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还应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作价入股方式转让的,提交入股合同;

2)转让的,提交转让合同、转让地块投资证明;

3)单位合并、分立和企业兼并的,提交合同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4)处分抵押财产的,提交处分抵押财产的证明文件;

四、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属证明。

2

变更地籍调查(权属调查、地籍测量)

5

3

权属审核

初审

1

审核、审批

1

局领导

4

注册登记(登卡→装薄→造册→缮证)

1

地政地籍处

5

换发证书或更改土地证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