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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许可证登记、审批、发证

序号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工作日)

承办部门

办理依据

材料要求

1

 

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登记

 

矿产资源管理处

1、《矿产资源法》;

2、《国务院241号令》;

3、《江苏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

2、矿区范围图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5、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6、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2

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受理后划定矿区范围

10

3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或营业登记

 

4

领到工商执照后提交资料(见材料要求)

 

5

 

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1)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2)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将申请登记资料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