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荣正
今年以来,国家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赋予国土资源管理职能新的定位,面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农转非农用地暂停审批的新形势,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经受了严峻的考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工作方针指导下,我们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积极主动参与宏观调控,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完成了开发园区清理,查处了违法违规用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公开、公平、公正交易,1-8月份市区成交土地4000余亩,土地成交价25.45亿元;完成了清欠农民征地补偿款达80%以上;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开展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加大了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今年新增耕地9098亩,实现了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增强了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
在看到国家运用土地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国家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审批的逐步解冻,土地审批会更加规范完善,用地指标将会控制得更紧,对基本农田会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的这些硬约束,必然会对经济发展带来影响,也对我们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如何化解建设用地供应瓶颈制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作出新贡献,我们将在重点以下六个方面求突破。
计划外争取一块。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期间,国务院曾明确规定,对能源、交通、城市重大基础设施、水利、教育和卫生等六大类项目用地,可以上报国务院审批(如大港港口三期工程项目、丹徒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等,已报国家预审通过)。从现在起,我们将积极会同计委、经委和外经局等部门,做好项目上报审批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做到项目用地指标带帽下达,不占本市计划指标。
计划内保证一块。对今年省厅下达的11250亩农转用建设用地指标,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分解项目,逐一落实,按照确保重点,有所调剂的原则,对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市直工业企业退城进区、污染企业搬迁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用地,做到在用地计划内重点保证,将有限的用地指标用在刀刃上;对不符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要求的,将严格控制土地征转用及供地手续,发挥土地资源对社会投资的调控和引导作用。
存量上增出一块。我们将尽快出台全市土地集约化利用措施,完善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和项目投资强度标准,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镇江实际,确定省级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实际投资强度,控制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对规模较小、总投资在省规定标准以下企业,原则上不予单独供地,而由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标准厂房,实行租赁制,提高土地承载率,真正在建设用地供给中增出一块。
在已批未供中挤出一块。目前,全市已批土地供地率为73%,已批未供土地面积达2万多亩,涉及266个建设项目,对这部分建设项目用地,我们将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用地审批进度,加大供地力度,提高供地率,力争已批土地年度内供地率达到85%以上;对确实无法落实原有项目建设的,我们将及时调剂,积极配合做好用于其他新上建设项目用地服务,防止土地荒芜闲置。
在闲置土地中盘活一块。将结合对全市闲置土地调查情况,对近2万亩闲置土地建立台账资料,细分闲置土地现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建设单位利用闲置土地,使闲置土地利用率由目前的25%提高到50%以上;同时,加大对闲置土地处置,对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将提高土地闲置费征收标准,责令限期复建;对闲置两年以上土地,特别是经营性用地,坚决依法收回,重新市场配置,缓解新增建设用地的压力。
在复垦开发整理中置换一块。我们将按照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10年通过开发整理增加17万亩耕地的要求,在政策上给予引导,资金上给予扶持,实施持续、合理复垦开发整理,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提供发展用地空间;近期将加大对约5000亩矿山宕口、零星自然村落、废弃河沟、砖瓦窑场和合并后乡村小学闲置土地进行复垦,通过对废弃闲置土地复垦为耕地的,实行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对不能复垦为耕地的,直接整理成为建设用地,进行直接利用,满足建设项目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