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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
(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镇国土资发[2006]39号

各辖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苏国土资发[2002]134、171号和苏国土资发[2003]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将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王荣正
    副组长:吕国奇、马加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加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毅、纪福玲、刘正禄、巫少群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创建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