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关于做好全系统“两争一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
|
|
关于做好全系统“两争一创”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镇国土资发[2005]142号 各辖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局党委年初下发《关于开展“争当人民满意国土资源卫士、争当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创保障经济发展标兵单位”活动的通知》(镇国土资党[2005]14号)精神(以下简称“两争一创”活动),一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的同时,紧紧围绕“两争一创”活动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积极作用,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破解用地难题,促进经济发展,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经局党委研究,拟在明年一月中旬召开全系统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两争一创”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名额 1、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十佳人民满意国土资源卫士”10名; 2、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十佳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10个; 3、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服务经济发展标兵单位”2个(由市局党委集体研究后指定填报); 4、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集体13个; 5、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个人76个。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镇国土资党[2005]14号文件的争创标准、评选内容及下达名额指标,于12月30日前将“两争一创”活动评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表报市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为5246755,联系人:王婷。 全系统总结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两争一创”活动评选名额分配表; 2、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两争一创”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3、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两争一创”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0 0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