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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服务型处室”活动措施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开展“服务型处室”活动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勤廉型的意见》(镇发〔200384号),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现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服务型处室”活动具体措施如下:

一、把握开展“服务型处室”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任务,突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这个核心,以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服务为切入点,促进机关各处室切实转变作风、转变职能,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准,改善服务作风,优化服务环境”为重点,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单位,服务于人民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创建“文明处室”和“学习型、服务型、勤廉型”机关,努力把国土资源局机关建设成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为镇江的建设和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一)根据新的职能,开展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并适时组织考试;在局内部网开辟“创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园地,建立宣传专栏,打造学习园地。

(二)认真落实学习计划,坚持两周一次的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和每月处室主要负责人例会制度,交流学习体会,研讨工作对策。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年底评优。

(三)开展多种活动,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党章》和“八荣八耻”辅导报告,组织“树立正确荣辱观,创建服务型机关”的读书活动,开展“提高能力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大讨论等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工作氛围。

(四)创新活动形式,强化学习效果。举办以“提高行政能力,创建服务型机关”为主题的实践活动,通过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方式,让干部职工在参与活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提高能力。

三、严格规章制度,树立服务形象

(一)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强化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利用电子屏幕、局域网和局网站公开办事程序和相关政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局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不给好处不作为,给了好处乱作为”的行为。

(三)坚持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坚持廉监督员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认真及时办理政风行风热线信件,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五)严格工作时间,强化窗口意识。坚持着装规范,文明办公,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无事串处室聊天,不玩游戏等娱乐活动。特别是办公室、行政事服务处等窗口部门,要做到遵守礼仪,周到服务。

四、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服务行为

根据创建“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在各处室制定本处室的行为规范、工作流程的基础上,对局机关《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措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加强机关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不断推进文明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五、落实职责任务,严格创建考评

(一)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处室明确分工、完成标准、责任追究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召开处室主要负责人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建立信息员队伍,强化日常信息反馈。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局办公室建立学习、集体活动、考勤及值班、工作情况台账,实行半年检查,检查结果在处室负责人例会上公布,并作为年底评优的依据。凡是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绝不迁就。

(三)围绕重点人群,开展民主测评。以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为重点,每半年结合目标考核进行一次考评,对连续两次考评较差的,由主管领导谈话;连续三次考评较差的,调离工作岗位。

(四)规范内容,严格考评。将创建“服务型机关”的要求和市局“创建文明单位”活动评比细则作为评比主要内容,凡工作突出,受到上级表扬的,在全局表扬的同时,还将作为评优的主要依据。凡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在一定范围通报的同时,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还将给予适当处分。

六、健全组织领导,确保活动落实

为保证“服务型机关”创建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党组书记、局长王荣正为组长,副书记、副局长吕国奇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等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〇〇六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