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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出让

序号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工作日)

承办部门

办理依据

材料要求

1

土地交易中心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公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6、《江苏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法人代表、联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拍卖地块资料和拍卖须知。

 

3

土地交易中心受到竞买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竞买资格的,准许其报名并购买挂牌竞买文件。

 

4

竞买人提交保证金,在规定的地点和日期,进行书面报价,最高价者获得土地使用权。

 

5

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缴纳保证金。

 

6

竞买成交后竞买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成交价50%的出让金。

 

 

7

中买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向用地审批窗口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同时可分别向计划和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5

土地利用处

8

中买人出让金到位60%后,到用地审批窗口领取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地籍处可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必须的土地登记。

 

 

9

具备开工条件或全部交地前,中买人须按要求向土地交易大厅用地审批窗口提交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布置图原件等批件各一份。

 

10

中买人按出让合同规定支付完全部出让金后十五日内,到土地交易大厅登记发证窗口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5

地政地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