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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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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理程序 | 办理时限 (工作日) | 承办部门 | 办理依据 | 材料要求 | 1 | 镇江市土地交易中心在拍卖前一个月内,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公告。 | | 土 地 交 易 中 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6、《江苏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暂行办法》。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法人代表、联系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2 | 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向市土地交易中心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购买拍卖地块资料和拍卖须知。 | | 3 | 在开拍前,竞买人现场踏勘拍卖地块。 | | 4 | 对符合资格要求的竞买人发给统一编号的应价牌 | | 5 | 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缴纳保证金。 | | 6 | 竞买人在参拍前一日选取应价号牌 | | 7 | 竞买人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拍卖须知参加竞买。叫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8 |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成交价总额50%的出让金。 | | 9 | 拍卖活动由市公证处进行全过程公证。 | | 10 | 竞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向用地审批窗口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并分别向计划和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 5 | 土地利用处 | 11 | 竞得人出让金到位60%后,到用地审批窗口领取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地籍处可办理设定银行抵押贷款必须的土地登记。 | | 土地交易中心 | 12 | 具备开工条件或全部交地前,竞得人须向土地交易大厅用地审批窗口提交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布置图原件等批件各一份。 | | 13 | 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出让金后十五日内,向土地交易大厅登记发证窗口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证书。 | 5 | 地政地籍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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