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首页 】
|
机构职能
|
资源概况
|
政务公开
|
资源规划
|
政策法规
|
党务公开
|
网上办事
|
国土动态
|
执法监督
|
测绘管理
地质矿产
|
交易中心
|
收储中心
|
电子信访
|
下载中心
|
资料查询
|
在线视频
|
旧版网站
|
电子信箱
“三资”企业建设用地如何办理手续?
"三资"企业,即利用外资、与外国人合资和外国人独资兴办的企业,其建设用地要持有我国外经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经县以上(含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核后,按国家或集体建设用地办法办理。也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范围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或转让给"三资"企业使用。"三资"企业使用的土地应按规定,每年收取土地使用费,即场地费。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中国江苏镇江斜桥街75号 邮政编码:212001
备案序号:
苏ICP备05002848号
网站维护电话:0511-85246721
技术支持:
无锡中科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