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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的集体所有权?
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是我国除土地国有外的另一种土地所有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以确认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是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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