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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心社: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领导
发布人:huanyy 发布时间:2008-12-1  点击数:322

2008年10月28日 15:00,国土资源部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图为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鹿心社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安排。

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总体安排是:在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基础上,加快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明年上半年完成绝大多数省级规划的修编和报批。同时,在《纲要》和省级规划确定的主要控制指标范围内,自上而下同步开展市、县、乡级规划修编,按程序逐级报批。全国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规划修编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技术性都很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创新方法,完善机制,按时、保质完成规划修编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工作方式,加强对规划修编的统一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把规划修编作为近期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成立强有力班子,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规划修编工作每个环节抓紧抓实。

(二)搞好协调配合。要按照自上而下、逐级开展、上下结合、统筹衔接的原则,安排好各级规划修编工作。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主要用地指标和布局安排必须服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级分解规划指标,也要充分听取下级意见,并注重公众参与。要与相关行业、部门充分协商,做好规划衔接。国务院批复《纲要》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相关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要切实抓好落实。

(三)做好相关衔接。各地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处理好与“二次调查”工作的衔接。根据两项工作部署的进度要求,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使用经过“四查清、四对照”核定的2005年变更调查数。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应按照“边调查、边应用”的要求,充分利用“二次调查”中间成果依法依规修正和校核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为规划修编提供更为准确的基础数据。

(四)落实保障措施。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培训到位、经费到位。要健全规划修编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人员力量,选用高水平的专业土地利用规划机构。要加强对下级规划修编的指导,制定具体的办法和细则,指导和规范市、县、乡各级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培训,全面提高规划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规划修编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及时拨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抓好宣传动员。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纲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要求,动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用地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做好这项工作。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后,要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讲座、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宣传活动。 

同志们,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通力协作,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